法律知识

发生工伤后,在医疗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2020-07-15 11: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我们每个月都从工资中扣除一定的比例作为社保费用,这样如果发生工伤,我们就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很多人可能此前没有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经历,所以对相关问题不了解,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发生工伤后,在医疗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一、发生工伤后,在医疗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医疗待遇:

  (一)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包括康复性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每个省的支付标准不同,工伤职工要查看本地的报销标准。

  (3)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满后,需要继续治疗的,继续享受上述(1)、(2)项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如果你是工伤职工,所受到的伤害够不上伤残等级,那么就只享受医疗期内的待遇,不能享受1到10级伤残等级的相应补偿。

发生工伤后,在医疗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二、工伤认定书有效期是多久

  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即有效时间最长为一年。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提出工伤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发生工伤后,在医疗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待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综上所述,发生工伤后,在医疗期间可以享受的待遇包括停职留薪等待遇。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