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父亲在国有企业工作了12年,国有企业一直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保险。最近,这家国有企业打算以我父亲的年龄为理由辞职。如果我现在提到劳动仲裁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双倍的工资、经济补偿、保险赔偿金和双倍的加班费吗?其中经济补偿金是每年支付月工资的3倍,最多可以赔偿几年?

仲裁
2021-03-26 17:49: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加班费不明确,可以找公司主管协商,协商不通的你就使用劳动法要求公司解释,有差额的要求补偿也是可行的,如果还是无法解决加班费的问题,可以要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你调解。
    如果你是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想立马走人(公司不同意的话)属于违约,你应该向你的公司支付违约金,交了违约金是可以即刻走人的。
    (同意你走的话不算违约,也不补偿)
    如果你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应该提前3天向你的岗位主管提交辞工申请,许可后你就可以结算工资走人了。没有赔偿。
    如果你一再要求公司给你澄清加班费的问题,并且公司有意将你劝离的话(有签合同),这个时候你是有权利要求赔偿的,赔偿额度根据合同到期时间。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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