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索赔?在路上横穿马路时,被摩托车撞伤,在医院住院1个月,左腿膝半月板损伤,接受微型手术,出院后回到安化修养6个月,每周一来医院注射,共4次,腿脚不方便,有人护理,交通事故书中我自己承担次要责任,他承担主要责任

2021-03-27 21:15: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如果不陪护照顾受害者,则应当赔偿护理费;
    二、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受害人精神受损害的程度和后果。侵权行为对于受害人造成的后果是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当然这样的后果并不是一定要造成受害人精神受损或者自杀才算,只要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可以了。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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