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机和身份被人故意拿走,于是我的手机号发了不堪入目的短信,威胁我严重影响我的生活,还在网上发布不良文字和视频。我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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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需要收集证据,可以对相关网页、计算机、服务器等设备向所在地法院申请进行诉前证据保全,也可以经公证机关对相关有侵权内容的网页进行公证2,其次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3,起诉时要提交起诉状、相关证据及证据清单,委托他人起诉的,要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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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法律并未要求需要被告的公民身份号码和就职单位才能起诉。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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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进行维权,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及其他经济损失。说明事实与理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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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