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拿回以下加班工资吗?1.2008年8月入职工作至今,公司经常要求延时加班而不支付加班工资,2.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只支付每天99元,而我们节假日的工作时间是9:00-22:00每天15个小时,现在基本工资是3200元,未按照法定假日三倍工资支付加班工资。3。公司系统正常记录的休息日加班40天7小时。这些加班能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拿回自己劳动所得的工资。 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拿回以下加班工资吗?<p><p>1.2008年8月入职工作至今,公司经常要求延时加班而不支付加班工资,<p><p>2.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只支付每天99元,而我们节假日的工作时间是9:00-22:00每天15个小时,现在基本工资是3200元,未按照法定假日三倍工资支付加班工资。<p><p>3。公司系统正常记录的休息日加班40天7小时。这些加班能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拿回自己劳动所得的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19 19:4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事先固定劳动者具体加班工资,只能根据工资情况和加班时间、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费。因此,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固定加班费,并每月按约定支付固定加班费属违法,劳动者领取了固定加班费后,仍有权依据实际加班时间,主张支付加班费差额。
  • 以下十种情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但是第八至第十项单位需要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30天书面通知并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一项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至第七项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同:
      
    1.如果工资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要求支付补偿金和与同岗位工资的差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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