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签了装修合同。合同规定工期90天,5月6日开工。本应在8月6日完工,但直到9月23日才完工。我说我扣滞纳金,对方说期限如上图9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国家物业管理部门禁止施工的天数不计入工期,因此周六、周日不计入工期。这样合理吗?

2021-03-28 11:25:3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对于涉及支付的滞纳金问题,要区分情况进行认定:
      
    (1)对于借贷类合同罚金性质的滞纳金,如果利息及滞纳金的总额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四倍的,受法律保护。超过四倍的的,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对于其他合同违约金性质的滞纳金,如果不过分高于对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过分高于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可以向法院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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