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有签约,在公司工作了半个月,想辞职,上司说试用期不合格,不支付工资怎么办?

2021-03-28 13: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工资、支付经济赔偿,协商不成的,可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应该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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