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夜店工作沒有签订合同,可是每日工作会点至,我离职是口头上说的,可是那时候他愿意了,说薪水晚一点发,可是拖了几个月也一直没帮我,后边他便说我是自动离职不给发放工资,

2021-03-28 14:2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 自离讨薪的,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员工自离用人单位应当发放正常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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