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北京郊外的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不能申报工伤事故吗?现行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网上条例不同,不知道应该听哪个网站。如果能申报工伤事故,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赔偿能双重赔偿吗?

2021-03-28 21:03: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职工不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属于工伤。
    职工在交通事故中获得赔偿后,仍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进行工伤赔偿。
    但是,在进行工伤赔偿时,已经在交通事故中获得的赔偿不可以在工伤赔偿中再行主张,也就是已经获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不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在交通事故进行赔偿后,可以要求工伤赔偿的主要项目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你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认定为工亡之后,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这个会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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