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进公司,公司只是进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是3000元,这个月半个月过去了,工资是2500元,我说辞职了,让他辞职了,我问工资什么时候支付,他说两个月后,谁知道两个月后不支付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8 21:3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可以以此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需要按月支付
  • 合同合法。合同从离职开始算。第三个月支付的算第三个月,前两个月没付,可以要求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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