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去干一个工作中做了一个月5天,沒有签署劳动合同书,负责人说第二天解雇我,我第二天就不去。如今负责人换了一个人,他又说我无端旷职,旷一天扣三天的钱,那样创立吗。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8 23:55: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旷工是指员工请假没有获得批准或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未到岗上班的行为。对于旷工员工的处理方式,除了一般的行政处分与解除劳动合同之外,还有一些单位会采用扣工资的方式,比如案例中的公司采用的就是“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
    但是这一规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却屡屡引发争议。有人认为,“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的规定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应当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据此,用人单位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管理需要,可以制定规章制度。
  • 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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