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快四年了。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今天公司突然通知我被解雇了。公司答应补偿我5个月的工资,但5个月的工资不是按最初12个月的实际工资平均计算,而是减去加班费、业绩奖、工作年数奖是合法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9 08:25: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 关于加班,如果周六加班没有安排调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加班费,平时加班工资的计算如果低于法定计算标准,也可以要求单位补发。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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