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的合同是2016年12月31日到期的,到现在为止一直在那里工作,现在上司想让我自愿退休,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吗?可以支付以前没有签约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吗

2021-03-29 13:59: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是国有或外资企业可以有补偿金,否则是没有的
  • 个人认为可以要求,可以向人社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 代理,主张有关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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