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公司的员工,已经在那家公司工作了17年,合同到期了,那家公司7月末解除了劳动合同,到现在还没有给我经济补偿,可以起诉吗?每月2000元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9 15:1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争议不适用合同法的;
    2、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合法,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3、因此,您可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亦可在认可解除劳动合同成立的前提下,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你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以及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支付标准:一个月工资)
  •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已到期,不是你违反劳动合同,你就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 你好!
    你自己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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