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一年多,有一岁半的孩子,最初妻子带着孩子,带了一年,现在带着孩子,丈夫强烈反对,现在我和孩子的生活费几乎没有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的话,孩子会对我做出判决吗?而且,丈夫经常骂我,我带着孩子,没有固定收入,能赢得孩子的监护权吗?

离婚
2021-03-29 19:33: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 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权2周岁以下一般判给女方。
  •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你所述情况,孩子判归你抚养的胜诉机会较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