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工厂工作两月,老总一直未签署劳动合同书,现在我明确提出辞职,离开了,他就以沒有愿意我离职为原因不发工资。我想问一下我这类离开了没什么撒?能够要到薪水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9 23: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本月工资在第三个月发放属于违法,如1月份工资在3月份发放就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在两年之内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如是离职结算,劳动者在做好工作交接后15日内和企业结清工资。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如果辞职,应当支付你工资,可以举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具体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 按规定,不发工资的,离职的话可以找对方协商拿回工资,情况较为复杂的,建议可以找律师介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