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以员工原岗位以外的任何员工选择了某个岗位为由,不对员工进行补偿,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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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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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申请换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另外,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从劳动合同法来说,调换岗位是需要征得员工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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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