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定年龄50岁,女士,社会养老保险未缴满十五年,用人公司消除劳动合同书的,是不是需要按劳动法规定赔偿员工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1 04:45: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可以要求公司补齐
  • 要看员工具体工作多久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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