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房子,一次性付清,婚后才办理的房产证,这样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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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后购买的为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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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
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家电如果其父母指明是赠与女方的财产的话,那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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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婚姻法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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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以前不同省市的司法实践对此有不同的规定,而现在《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
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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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