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个人装修公司工作,当然工作时已经三个月了,上司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还拖欠我两个月的工资,不告诉上司不给他工作就不给我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1 14:08: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还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同时,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既包括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的数额,也包括由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
    如果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人的工资报酬,构成了对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权益的侵犯。
    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议劳动者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公司欠工资,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
  • 工资被欠讨薪有以下途径:
    1、协商解决;
    2、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3、申请劳动仲裁;
    4、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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