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结婚7个月,女性主张离婚,结婚时需要17万美元的礼金,不结婚,我父母找东西送礼金,结婚后打工不怎么同居,女性主张感情不合适,礼金不还后,双方监护人协商5万美元,这种行为不是以结婚为理由欺骗了财产吗?

离婚
2021-04-01 17:38: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针对以上的条件,第一项是要在给付彩礼后,双方缔结婚姻前。而针对第
    二、三项的规定,是双方已经存在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 婚后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分别制的,离婚时原则上平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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