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4月7号交了辞职信。我说月底走,不给我发工资。

2021-04-02 12:33: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
  • 可以拿到工资的,不管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工资都是要给的,建议可以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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