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在十几年前买了一套房子,村里、县里的土地证都办理了,只是没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在土地还是归集体所有,我想问一下,现在有必要去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吗?如果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对拆迁补偿有影响吗?

2018-12-31 08:32: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 购房者如果不如期办理土地分割登记发证手续,申领《国有土地使用证》,自己的土地合法权益是得不到保障的。如受到侵占、产生纠纷等,自己的利益就可能受到损害。  办证流程  
    1.提出分割登记申请,分割登记申请以住宅小区或一幢楼为单位申请。  新建、在建的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商负责申请;房改房、集资房由房改、集资单位负责申请;开发商已撤离的已售商品房,以一幢楼为单位,由该幢楼所有住户共同委托代理人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颁发证书。  办证费用  每户需交纳权属调查费、土地证书工本费、印花税合计38元,此外,每户还需交纳建筑用地拨地打桩、地籍测绘、控制测量、数字制图、数据化数据入库五项费用。按宗地面积计算相关费用,各户分摊,五项费用达不到180元的,按实际数额收取,超过280元的按280元收取。特困户、残疾人、下岗职工、离休干部家庭减半,老红军免收费用。
  • 土地证办理程序:
    1. 与开发区管委会签定协议;
    2. 报规划局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报规划部门申请书
    2) 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划委员会批复
    3) 建筑总平面图(一份)
    4) 标明场地所在位置的地形图(四份)
    3. 报房地局审批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征地委托书(用地单位三份)
    2) 项目建议书﹑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委批复
    3) 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同﹑章程及批复
    4) 总平面图5) 地形图6) 规划局用地许可证及附件
    4. 领取土地使用证程序
    1) 与地方或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 向财政局缴纳出让金(办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此项);
    3) 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5) 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 拆迁补偿的依据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是拆迁最可靠依据,凭土地证是可以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的,房产证名字如果是你的,他人在原使用者未同意下无权过户,单位集资盖房,既然给你们办理了土地分证,那么其原来的土地证也就作废了,不可能去更改你的土地证使用者,留好你的土地证吧,那个就是拆迁的本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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