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厂十二年,如今被蛮不讲理解雇,应该怎么办?求劳动合同法协助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3 00:5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理由辞退是属于劳动争议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规定,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是受劳动法规保护的,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不需要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2、同时,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你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最多要求支付11个月的,但是有一年的仲裁时效的限制。
    3、如果用人单位要辞退你,是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
    4、也就是说只有你作为劳动者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则制度等情形时,用人单位才能辞退你的,而且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还要征求工会的意见。这才是用人单位合法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理由和途径。
    5、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和程序而用人单位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恢复你的工作,你也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6、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7、同时,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是应当将工资予以结清的,否则是违法的行为,你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的,劳动监察大队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来处理的。
  • 具有法律效力。
  •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至于是否有其他赔偿,还需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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