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公司签订了标准工时制合同,公司结算加班补贴是1.5倍,平时加班和休息日都一样。我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充休息日的加班费吗?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3 10:3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实际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周六安排上班不安排调休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另外,如果周六属于法定节假日的,由于节假日安排加班,用人单位不能以调休来解决,必须支付加班费,所以,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 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如果公司加班不安排补休,也不支付双倍工资的话,你可以要求解决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作半年补偿半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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