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4年离婚,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分割财产,原婚内房地产是男性的名字,现在双方同意以女性的名义,可以变更或修改离婚协议书吗?这房子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怎样更方便省时,户籍费用低。

离婚
2021-04-03 13:49: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内夫妻财产约定是有效的,房产证也是有效的,前者对内有效,房产证对外有效,没有哪个更有效力之说,需要在特定的情形下分析;
    2、婚内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通过婚内夫妻财产约定明确产权比例在你们夫妻之间是有效的,一旦起诉离婚,这是分割房产的证据
    3、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公证对协议的效力有更大的保障。
  • 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流程:变更离婚协议书要分情况的,如果只是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话,离婚协议可以变更的,为避免以后有问题,可以去公证一下。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那就得看情况了。
  • 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如果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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