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了将近2年,进公司的劳动合同签订了1年,到期后还没有继续下去。现在公司想让我辞职,能请求公司赔偿吗?你能代理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3 14:38: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没有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你好,做满10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具体情形建议通过电话详询,以维护你的最大权益,咨询免费
  • 可以辞职,不用赔偿;可以咨询社保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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