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容留卖淫罪和组织卖淫罪有什么区别

刑事辩护
2021-04-03 16:4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之间的区别如下:
    (1)侵犯的客体不同。
    (2)实施行为的内容不同。
    (3)故意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组织多人卖淫的故意;而强迫卖淫罪行为人主观上是强迫他人卖淫的故意。
  • 二者的区别如下:
    1、二者侵害的客体不完全相同。强迫卖淫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同时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组织卖淫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卖淫罪表现为强迫没有卖淫意愿者去卖淫;组织卖淫罪表现则是把自愿卖淫者组织起来进行卖淫。

  • 1、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卖淫罪侵犯的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强迫卖淫罪除侵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外,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实施行为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的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的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不违背受害人意志;而本罪是采用强迫手段,违背卖淫者的意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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