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是我们集团下设公司的法人,一员工因保险不足一年,而且要休产假,放弃了缴纳保险,并在其他公司缴纳了保险,现在他休完产假要回来上班,已经没有她的岗位,可因为他处于哺乳期,我该如何去做?

妇幼权益
2018-12-31 12:4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享受特殊保护。女职工因怀孕或者哺乳不能适应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工作岗位或者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不得取消或者减少女职工的产假或者哺乳时间。

    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违法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这个我觉得大部分需要你与公司进行相应的商量,还有就是看你的自身情况而定。
  • 按规定是给的是全额工资,而不是支付基本工资。 由于公司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所以产假工资也叫生育津贴是由社保中心进行核定并支付的。一般是先休完产假之后,职工将社保中心要求的材料交到公司,由公司去办理相应的领取,再转付到你手中。
    如停缴社保,可以向劳动监察或社保部门投诉解决。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