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与理由:
??我在一家私人电子商务单位担任总经理职务,工资4800元一月,奖金除外。这是法人和本人口头谈好,我同意才进入公司工作的,担任公司所有一切工作,本人、员工工资、考勤、工资表、工资条、劳动合同等都是我做好交给法人,法人忽悠了我们两个月什么字都没签。
单位3.4号让我进公司工作,单位营业执照3.11号注册。工作2个月。
??1;3.4-3.11号这期间算非法用工,雇佣关系我是否有赔偿?
??2;工作2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否有赔偿?
??3;单位拖欠工资我当时做的合同书里写明每月15号发放,本人无辜被口头回掉不去上班,日期从5.2开始不去工作。两个月工资未发,因本人5.1号和员工无法索要到工资被我和员工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当天未填写投诉表格,劳动监察部门当时电话联系过对方法人讲第二天找会计计算好当天发放。劳动监察科员已经清楚对方承诺发放工资时间,这里劳动监察部门是否证明我和员工已经产生劳动关系?
??4;因无合同和任何协议,劳动部门是否为我出具劳动关系证明?
??5;5.1号劳动监察部门当天联系法人,5.1号下午法人电话联系我和员工去领取工资,可是万万没想到起初双方都口头谈好同意的工资,到法人发放工资时总经理工资、职位变了,总经理工资从4800基本工资变为2000基本工资,工作20天实发工资1800多左右,第二个月工作22天,事假一天半,算下来是1800多左右,
业务经理从3500变为1500工资,工作15天被法人回掉,实发工资只有980多左右,5.1号当天争执我和员工未签字领取我们不满的工资再次去劳动部门反应情况,填写了投诉书,由于当时下午时间匆忙,我在监察人员快下班时间内简单写下几个请求事项,1、索要两个月实发工资,(3月工作20天4364元、4月工作20.5天4472.72元)2、支付补缴养老、医疗保险?3、支付双倍工资补偿,表格已经填写好签字盖章,第二天双休,请问律师我还有其他需要补偿的?
如果还有其他补偿,我是否再次去劳动监察部门补充请求事项?
请问律师我能得到哪些最全面的赔偿?是否要去再次补充?
总共赔偿金额多少?望快速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