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有几个劳动纠纷问题想咨询一下,麻烦律师一条条答复我谢了。

事实与理由:

??我在一家私人电子商务单位担任总经理职务,工资4800元一月,奖金除外。这是法人和本人口头谈好,我同意才进入公司工作的,担任公司所有一切工作,本人、员工工资、考勤、工资表、工资条、劳动合同等都是我做好交给法人,法人忽悠了我们两个月什么字都没签。

单位3.4号让我进公司工作,单位营业执照3.11号注册。工作2个月。

??1;3.4-3.11号这期间算非法用工,雇佣关系我是否有赔偿?

??2;工作2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否有赔偿?

??3;单位拖欠工资我当时做的合同书里写明每月15号发放,本人无辜被口头回掉不去上班,日期从5.2开始不去工作。两个月工资未发,因本人5.1号和员工无法索要到工资被我和员工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当天未填写投诉表格,劳动监察部门当时电话联系过对方法人讲第二天找会计计算好当天发放。劳动监察科员已经清楚对方承诺发放工资时间,这里劳动监察部门是否证明我和员工已经产生劳动关系

??4;因无合同和任何协议,劳动部门是否为我出具劳动关系证明?

??5;5.1号劳动监察部门当天联系法人,5.1号下午法人电话联系我和员工去领取工资,可是万万没想到起初双方都口头谈好同意的工资,到法人发放工资时总经理工资、职位变了,总经理工资从4800基本工资变为2000基本工资,工作20天实发工资1800多左右,第二个月工作22天,事假一天半,算下来是1800多左右,

业务经理从3500变为1500工资,工作15天被法人回掉,实发工资只有980多左右,5.1号当天争执我和员工未签字领取我们不满的工资再次去劳动部门反应情况,填写了投诉书,由于当时下午时间匆忙,我在监察人员快下班时间内简单写下几个请求事项,1、索要两个月实发工资,(3月工作20天4364元、4月工作20.5天4472.72元)2、支付补缴养老、医疗保险?3、支付双倍工资补偿,表格已经填写好签字盖章,第二天双休,请问律师我还有其他需要补偿的?

如果还有其他补偿,我是否再次去劳动监察部门补充请求事项?

请问律师我能得到哪些最全面的赔偿?是否要去再次补充?

总共赔偿金额多少?望快速答复。

2018-12-31 13:10: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个人拖欠工资怎么处理?去劳动局或者法院。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
    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 关于工资发放时间的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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