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人防工程地下车库使用权归属问题

近期很多业主和开发商起纠纷,说人防设施是没有产权的,使用权根据《人防法》第五条,人防工程谁投资谁受益。开发商说是他们投资建设的,应该归他们;业主说随着土地使用权一户户转移给小业主,人防设施的成本也转嫁给了小业主,实际投资人变成了各家各户业主,所以车库应该归属所有业主共有;

1、小区内该楼栋业主的房产证附记上已显示“购买所得:建筑物地下一层?地上16层”,地下人防民用停车位,小区房屋单元所有业主是其真实出资人或者投资人。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的规定,是否可以说明小区所有业主共同享有该停车位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而其建设成本是否已由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分摊是未知数,应该如何找相关资料证明?

2、房开说该地下车库已经办理相关产权或使用权登记,使用权归房开所有,该说法说是否合法?

2018-12-31 13:52: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出租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效力问题,应从未取得房产证的原因进行类型化分析。原则上,不应以出租房屋未取得产权证而直接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但如果因为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手续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而不能取得产权证的,由于该类房屋违反国家关于建筑、规划等方面法律规定,属于违法建筑,法律不予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城镇房屋租赁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出租该类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则违法建筑的违法性消除,原以违法建筑签订的租赁合同效力在不存在其他无效的情形下,应认定有效。
  • ;  第一项:产权人为一人的办理产权登记需携带的相关文件  
    1、产权人为本市户口的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名章(楷体与签约时使用的名单一致)  
    2、产权人为外省市户口的需携带身份证、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名章(楷体)  
    3、产权人未满18岁的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监护人公证书  
    4、签合同签有委托人的需携带委托书(房地局规定格式)并携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人需带身份证、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项:产权人为二人的办理产权登记需携带的相关文件  
    1、本页第一项  
    2、两位产权人同意共有房屋产权的需签共有协议书(房地局规定格式)  
    3、两位产权人以份额明确房屋产权(例:40%与60%、50%与50%)的需提交财产分割公证书(公证书需注明,各人份额,谁持房屋所有权证,谁持房屋共有权证)  第三项:产权人为三人或以上的办理产权登记需携带的相关文件  
    1、本页第一项  
    2、需提交财产分割公证书(公证书需注明,各人份额,谁持房屋所有权证,谁持房屋共有权证)  第四项:产权人为单位购房的需提交的相关文件  
    1、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房地局规定格式)  
    3、法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股份制公司需提交董事会议原件(盖公章及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5、产权登记表,结算单需加盖公章  第五项: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以上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工作居住证、营业执照法人代码原件核对用(不收取)  
    2、以上材料以房地局最新规定的为准  第六项:您需交纳的款项:  
    1、购房契税:总房款的
    1.5%(单位购房的为总房款的3%)(有减免税证明除外)  
    2、公共维修基金:总房款的2%  
    3、产权证制作费:5元/本,共有权证:5元/本  
    4、产权证印花税:5元/本  
    5、产权证代办费:600元/本  
    6、测绘图表费:60元  
    7、以上
    3、
    4、
    5、6项用现金交纳。
  • 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办理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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