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职了18天,合理休假四天,国庆放假三天,但是也工作了11天,因为生病所以不得不离职了,但是公司以我没有在公司上满十五天班为理由不给我支付工资,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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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规定公司不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工资即为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即属于拖欠工资,要承担法律责任,可以去劳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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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公司也需要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如果公司不结算工资的话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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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公司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你可以投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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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