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房屋委托方签订了三年的合同,委托方收了租户一年的房租,现在租户只住了半年,我也只收到委托方四个月的打款,现在委托方跑了,我作为房东想收回房子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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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处理的,这个先看房屋期限的,比如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没有约定房屋租赁的期限的就是不定期租赁了,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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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违约的,租客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一般租客可以找房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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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得看房屋的期限问题,比如双方没有约定房屋租赁的期限,就是不定期租赁了,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也应提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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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