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怀孕了。但是现在我们已经分手了。我能要回我的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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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对
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的规定我们不难看出,法律对于认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自1993年以来都系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和出发点,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判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
夫妻双方只有把握好认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的
基本原则,才能在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战争中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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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变更抚养权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抚养孩子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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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需满足四种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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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