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贾律师:

您好!

我是在昆山一家台企做HR,以下事情需向您咨询,悉听指导:公司规定一入公司就办理社会保险,但是社保每月只能申报一次,所以我们都是入职当月之次月开始办理(时间上不会超过30天)。例:一位员工于2006/11/21入职,于2006/11/23发生工伤(社保局每月社保申报办理时限为当月1~20号),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工伤未办社保,不是因为公司未办理,而是因为申报时限问题未办理,那如果在2006/12/1将其社保申报,社保局是否应该报销相应的医疗费用?(还是说医疗费用报销的前提是员工在发生工伤当日之前已有办理社保,可因为申报时限的问题根本不允许我们在工伤发生当日之前办理社保。 )

以上,谢谢!

Jina 2006/12/14

2018-12-31 18:24: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报销医疗费应携带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加盖相关科室印章;
    6、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检查单等。
  • 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
    人社部表示将用5年左右时间,使社会保障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人社部副部长2011年8月30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淮,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有工作单位的参保人由单位集中向社会保障卡申领点申领社会保障卡,无工作单位的参保人由本人自行申领社会保障卡。  社保卡申领手续为:填写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提供图像信息。
    不能前往采集点的人员,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采集点办理申领手续。  参保人领到社会保障卡后,须按照合作银行的有关规定,在服务网点或银行自助终端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同时进行密码重置,以确保个人金融账户安全。
    加载金融功能激活后,社会保障卡方可使用。持卡人遗忘社会保障卡功能密码或密码被锁定,可凭社会保障卡和持卡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用户密码重置。功能密码或密码被锁定,应到合作银行的网点进行密码重置。
    社会保障卡丢失的,持卡人应到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挂失手续,也可以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或合作银行电话服务热线进行临时挂失。
  • 公司如何办理社保?
    1、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单位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3、各地需要的具体材料及办理流程可能会稍有不同,办事前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部门确定。
  •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报销流程: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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