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公司员工,因同事的客户挂单在我名下,公司是做信贷业务,客户与公司签订了五万的借款合同,现在客户恶意不还款,公司要扣我佣金。但是这个佣金我已经全部给了挂单同事,现在他已经离职打电话也不给我,我还怎么办?

2018-12-31 20:0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第三方抵押借款合同的条件如下:第一,担保人需要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介于16到65周岁。第二,担保人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若担保人已婚,需提供结婚证。
    未婚也需要提供未婚证明。第三,担保人如实提供个人征信报告,证明自己有无负债,是否有着良好的信用记录。第四,担保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并且自愿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在借款人无力还款时,帮其还本付息。
  • 酒驾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具体量刑根据死亡人数和具体情节确定,但最高处七年有期徒刑。赔偿的话应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包括丧葬费(6个月的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死亡赔偿金(不满60周岁,20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计算至成年人,18-60周岁计算20年)、精神损害抚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以及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之规定,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
    此处的合理期限与借款金额有关,借款当时双方商议的借款目的等有关,但出借方是权利人,只要出借方给予借款方相对合理的期限并通知到对方,对方就应当在此期限内偿还,否则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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