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工地上接了一个小活,包工头每天给我一个人按两百块钱的工人生活费,但是我没给,我是想的一个星期发一次给师傅他们,给了三天后他把我直接弃权了,我一分钱也拿不到,他又要我退这几千块钱,他说我不给会让我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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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追回拖欠的工资,具体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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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工资即为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即属于拖欠工资,你可以协商、举报、投诉、仲裁或者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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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你需要准备你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之后准备一下你入职时间、工资标准等证明,具体可以找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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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