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由男性父母出资,写下女性的名字,婚后离婚的房子是谁所有,婚后买房子是否是共同财产。

离婚
2021-04-05 17:2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共同出首付、商贷买房,但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共同还贷。虽然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
    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分割时要一并考虑,当事人出资额的比例悬殊、未共同生活或存续期间的较短的。可以参照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不拘泥于平分。
  • 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写在自己孩子名下,算是自己孩子的个人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全部首付,或只出一部分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是共同共有。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汽车供夫妻共同使用,如果没有明确所赠与的对象,该车辆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享受到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一样的,因此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应均等分割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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