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老家的房子卖了,没过户。现在主要是把房子卖给别人。我能停下来吗?

2021-04-06 06:1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检查是否有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的收据,如果没有就找卖房的人补上。购房的手续一定要保管好,这是关键凭证。
    2、找房子登记的业主(卖房人)开具证明,证明房子已卖并付清了房款、房子已交付。
    3、凭上述的证明材料到拆迁人那里登记,争取成为被拆迁人
    4、如果卖房人不配合,只有采取法律措施。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房人配合进行房子过户。如果房子过户前卖房人成为了被拆迁人,有可能拿走补偿安置款,那就要立即向法院要求对补偿安置款采取保全措施了。
  • 根据物权法规定,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会认定为谁的房产。你们的情况,即使公证了,将来也需要做过户手续。如果对方反悔,可以持公证书,起诉解决
  • 建议协商签订好协议。约定房产的归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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