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现在在一家工作做招聘专员的工作,入职的时候,谈的是试用期三个月,但是劳动合同上没有注明试用一项,试用期不交社保,然后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没有一式两份。目前试用期三个月已经结束,还没有办转正手续,应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一定要求需要再做满一个月。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可以按试用期提前三天提出辞呈,然后辞职?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01 06:28: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劳动者行使解除权而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一般的劳动合同期间离职很很正常的现象。没什么后果的。公司一般是不会追究你什么责任的。要是合同签订的是责任制合同的话这个离职你就要和公司协商解决了。
    2、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权利是法定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加以限制或剥夺。用人单位为限制劳动者“跳槽”,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交纳押金或支付巨额赔偿金。
  • 因劳动纠纷可以先辞职在中请劳动仲裁吗?辞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建议先申请劳动仲裁,因为辞职后很多东西证明会更困难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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