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未签署劳动合同书,扣留职工工资,申请劳动仲裁,薪水要怎么计算,中间有使用薪水3500,转正定级薪水4000之上,口头上叙述实习期一个月。

仲裁
2021-04-07 13:29: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关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不发工资可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
  • 实习生也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应得工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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