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拆迁后分了安置房住进来六七年了,去年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房产证,服务中心说要先去税务中心办免税证明,去税务中心后税务中心说除了拆迁的材料外,还要以前老房子的房产证才行,可是以前老房子没有房产证,那现在的安置房是不是就不能办房产证了吗?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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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有五证齐全且小区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新房通常三个月拿到房产证,
二手房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
2、根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3、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
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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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
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要出具竣工验收单以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要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就可以了。
)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
结婚了,这样就需要
房屋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进行校验。
6.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房屋购买人需要带上房屋购买人的婚姻证明复印件,还需要带上结婚证的原件用来校验。
7.房屋买卖双方如果任何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如果委托办理房屋房产证第三方代办,则需要同时提供房屋购买者夫妻双方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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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赔偿房如果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
二、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
买卖合同、互换合同、
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
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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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