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公告;
(四)审核;
(五)收费;
(六)记载于登记簿;
(七)发证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房屋宅基地证怎么办理?”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农户可以凭借宅基地证书,在拆迁征地中领取到拆迁补偿,在进城落户时获得落户补助。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