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农村分口粮田的相关问题。我家两姐妹,都已婚。我姐姐和她儿子的户口跟我爸妈在一起的,在同一本户口本上。我的户口在婚前从我爸妈那独立出来,并且婚后没有迁往夫家(我丈夫也是农村户口,但不同村)——就是说我是我爸妈村里的一个户主。今年村里分口粮田没有我的份了,村里的理由是《村规民约》规定两个女儿最多只能分一个,另外个女儿没的享受了,所以现在我没田了。请问这种行为合法吗?若不合法,违背了哪条法律?

2019-01-01 09:58: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首先分户要具备相应条件:
    1、分户申请人为该户口簿户籍载明所在登记人;
    2、分户申请人为已婚登记成年人;
    3、要求分户的户口簿所载户籍未被公安行政机关冻结;
    4、该户口簿户籍处不动产房屋为可经析产后分别独立使用。
    二、析产主体条件及相关手续流程:
    1、房屋析产分割主体为该房屋权利人(包括申请建房人、宅基地建房被许可人、登记使用权人、家庭共有财产成员等);
    2、需提供相关(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表/书、审核表、宅基地建房被许可证、宅基地证(即土地证)、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取得有困难时可委托律师至房屋所在地行政机关、土地管理所、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3、按上海现行规定,在相关证明资料齐全后可至不动产即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析产分割;
    4、取得法院载明析产分割份额的生效法律文书后至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分户即可。
  • 农村户口好处:
    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
    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
    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
    3、征地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4、大病保险和新农合: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大病保险对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针对参与新农合的农民报销比例不低于50%。新农合人均筹资政府给与一定补助。
  • 办独立户口本,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结婚离婚、已成年且有稳定住所,能独立生活等。否则,一般是不允许分户口的。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 如果你符合规定,可以向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科申请。如无法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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