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建的酒厂征用了村里的土地,现在已经倒闭了。它用的500亩地能还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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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的前提条件——该财产须具有人身专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只有具备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方可取得土地补偿款,夫妻一方因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补偿款是对夫妻一方因土地征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具有专属于特定人身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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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征收补偿款的,可以的有偿出让或者无偿划拨作为公益事业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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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的土地现在是什么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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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