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搬到了其他省份。a主张改变工作地点。如果公司不提供工作岗位,就不提供工作条件。缺乏依据和支持是否合理?

2021-04-08 07:3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作地点属于合同法定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不能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经协商变更工作地点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救灾、抢险等临时性紧急情况除外),公司因此解除合同或者给予处罚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 您好。如果您的劳动合同有约定岗位的,则公司属于违法变更劳动合同,您可以此为由要求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您让公司出具书面的调动文件,保留证据。
  • 公司行为不违反合同约定,也不违法,那就无法主张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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