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先向对方伸出手,她被拘留的两个女人吵架,她追着我受了轻伤,她现在被拘留在拘留所,我无意识地发现我是孕妇,怀孕一个月零几天,我差点流产,她可以向我索取医疗费吗?

刑事辩护
2021-04-09 09:1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致孕妇流产的,已经构成重伤,刑事拘留只是刑事强制措施,是要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定罪量刑,追究刑事责任的。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
    8.2重伤二级  h)损伤致早产或者死胎;损伤致胎盘早期剥离或者流产,合并轻度休克。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构成轻伤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轻伤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关在看守所期间只有律师、警察,法官能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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