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十月份我工作到20号离职的!基本工资是2020,职务津贴是1880,国庆节我234567号都加班了!公司给我的基本工资只有690,职务津贴XXX,绩效奖金有一千的,一分没给!这样算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9 1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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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1、节假日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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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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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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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