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名快递员刚上班不久,前段时间在公司和一位老员工因工作发生争执,他动手打我,我顺手拿起桌子上一个烧水壶,将他打伤,询问他的主治医生得知他的伤势为头皮裂伤,伤口上4公分,缝了四针。住院的费用是老板出的一共3000多元,他现在让我赔偿他损失,我同意赔偿他2000员了结此事,倒是他不愿意,现在他准备走司法程序,我想知道我,公司,他在此事中各须承担什么责任。我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我是不是正当防卫

暴力伤害
2019-01-01 16:3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通则》第128条的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侵权责任”。
    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
    本质上,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自卫权利,是公民依靠自身力量抵抗不法侵害的法律保障。但是,正当防卫也必须遵守法律设定的限制条件,不能任意行使。首先必须以不法侵害行为存在并在进行中为前提;其次应该具有必要性(手段上没有别的办法)和紧迫性(时间上来不及用其他合法方式);再次,实施的打击对象必须为不法侵害人,保护的是合法的利益;最后,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以能制止侵害从而保护合法利益为限度。
    如果不满足这些要件,就会演化为违法行为,需承当责任、赔偿损害。
    作为被主张承担侵权责任人,需要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据材料,否则很难被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
  • 正当防卫要不要负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民事责任的归责是以过错原则为主,无过错原则与公平原则为例外。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而对不法行为人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正当防卫构成有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针对不法的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是防卫人主观想象或推测的;   
    3、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4、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本人或他人的权益;   
    5、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实施;   
    6、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如果没有以上四个条件为前提,就不是正当防卫行为,行为人也不能以此作为抗辩事 由,行为人应当以自己名义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能以正当防卫作为免责抗辩事由,免除该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什么是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所谓必要限度应以制止不法侵害、保护法益的合理需要为标准。   一方面要分析不法侵害行为的危险程度、主观的心理状态、以及双方的手段、强度、人员多少与强弱、在现场所处的客观环境与形势等;另一方面应权衡防卫行为所保护的法益与所损害的利益之间不能悬殊过大,不能为了保护微小权益而造成不法侵害者重伤或者死亡。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