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有完成和工人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他人都走了。我自己完成了剩下的工作。公司也给我老板发了工资。我向他要工资。他说他不欠我钱。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10 04:4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 有两个途径解决问题: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不发放工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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